法律援助的范圍確定為:無能力為自己辯護的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犯罪案件和追索侵權賠償?shù)陌讣?;請求給付贍養(yǎng)費、撫育費、扶養(yǎng)費的;因公受損害請求賠償(責任事故除外);請求給付勞動保險金、撫恤金的;贍養(yǎng)協(xié)議、撫養(yǎng)協(xié)議公證,有關領取撫恤金、救濟金的公證;公民民主權利受到侵犯(如選舉權、被選舉權被非法剝奪)的案件;有可能被判處死刑、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案件;其他確需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項。
不屬于法律援助的對象有哪些:
1、具備以下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申請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2.確因經(jīng)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公民經(jīng)濟困難標準由各地參照當?shù)卣块T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經(jīng)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赡鼙慌刑幩佬痰男淌卤桓嫒藳]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4、經(jīng)審查批準的法律援助申請人或符合條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為受援人。在法律援助過程中,受援人可以了解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動的進展情況;受援人有事實證明法律援助承辦人員未適當履行職責的,可以要求更換承辦人。
5、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項的解決而獲得較大利益時,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支付服務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