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侵權人死亡時請求權主體如何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y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jīng)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二、損害賠償有什么特征
侵權損害賠償具有以下特征:
1、害賠償責任的承擔方式以造成他人財產(chǎn)或人身損害為前提。
在各種責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這幾種責任的承擔,均不能以實際造成他人的財產(chǎn)或人身損害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財產(chǎn)、人身或其他權利遭到侵害、面臨危險或受到妨礙,即可要求行為人承擔此幾項責任;返還財產(chǎn)、恢復原狀、修理、重做、更換這幾種責任的承擔只以財產(chǎn)受到侵害為前提;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和賠禮道歉這幾種責任的承擔通常僅以人身權或知識產(chǎn)權受到侵害為前提。而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既可以以他人財產(chǎn)受到損害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損害為前提。
2、損害賠償以給付金錢或實物財產(chǎn)為內(nèi)容
在其他責任形式中,侵權行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給付金錢的問題;即使以實物財產(chǎn)賠付,該財產(chǎn)也應屬于侵權行為人所有。而在返還財產(chǎn)的責任形式中,侵權人向受害人返還的財產(chǎn)本來就屬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3、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受各種因素的制約
其他形式的責任,在實際承擔時較為簡單,易于操作。而損害賠償責任在實際承擔時卻較為復雜,通常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比如,要考慮到賠償?shù)姆秶①r償數(shù)額的計算、侵權人和受害人的經(jīng)濟狀況,在故意侵權中,還要考慮到懲罰性賠償,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的規(guī)定等。
三、損害賠償?shù)挠嬎惴椒ㄊ窃鯓拥?/p>
在人身損害賠償費用的計算上,我國制定的總原則是:具體損失采取“差額賠償”,抽象損失采取“定型化賠償”。“具體損失”就是:受害人實際支出的費用或實際減少的收入等可以交換價值計算的損失,如醫(y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等;而“抽象損失”則是:因勞動能力喪失或受害人死亡等因素只能抽象評價的未來收入損失。如:對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死亡補償費采取定型化賠償,設定固有的標準和期限。
此外,對賠償金的支付采取一次性賠償和定期賠償兩種形式。一般以一次性賠償為原則,定期賠償為補充。其中,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賠償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的,應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超過原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權利人仍沒好,其可以申請法院根據(jù)情況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xù)給付相關費用5~10年。
綜上所述,損害侵權造成他人死亡的,那么被害人的近親屬可以替被害人向侵權人索要相關的損害賠償損失,或者民法典中規(guī)定的有關主體可以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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